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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今后将定期实行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

河北日报时间:2010-10-20
今后,河北省将建立公务员招录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长效机制,定期实行。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滨在19日召开的全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是我省首次推行四级联考,坚决抵制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考录公平公正。

“四级联考”将成为制度,定期举行

据了解,公务员法实施五年来,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各级机关公务员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县乡机关人才匮乏、青黄不接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地方用人制度不规范、进出渠道不畅通、违规招录、无序进人、超编混岗等问题仍然存在。

从今年起开始在全省推行的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打破性别、身份、地域等限制,除特殊岗位外,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招录,会对进一步规范用人制度,补充基层机关力量产生很大的积极作用,将有效保证各级机关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梁滨表示,今后我省公务员考录将坚持凡进必考、依法招录,坚持侧重基层、注重一线,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统一”(统一发布招录信息、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标准)的四级公务员联考体系。今后,要建立公务员招录的四级联考长效机制,定期实施。每年11月份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招录计划,确定招录的职位和数量,第二年4月份,全省统一组织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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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