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今年初聘、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9月26日至9月30日到高新区职改办领取相关表格(各单位统计好申报人员花名册,依据花名册申报人数领取表格)。申报初级资格人员请于10月11日至20日上报材料(周六日除外)。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五大”毕业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签字盖章后于10月20日前上报,请各单位按时上报。每个人只能报一次职称,重复上报者,一旦查出,三年内禁止上报。申报表格报送地点: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号楼305室。
二、申报条件
(一)初聘
初聘是指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大学所学的专业一致,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中专:毕业且工作满一年初聘技术员;
大专:毕业且工作满三年初聘助理级;
本科:毕业且工作满一年初聘助理级;
研究生:毕业且工作满三年初聘中级(专业对口,依据“报到证”报到时间算起满三年)或2年以后评审中级(专业不对口,直接上评委会)。
博士生: 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认定
认定是指对国家承认的成人学历教育(“五大”包括:函授、成考、自考、电大、业大)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一种确认。
取得本科学历后工作再满一年申报助理级,取得大专学历后工作再满三年(取得大专学历之前参加工作满两年的,取得学历后再工作满两年即可)可申报助理级。
三、报批时需提供的材料
1.《初聘表》或《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或者学籍表及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初聘中级须另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版小2寸照片三张,照片底色为白色;两张贴到表格上,另外一张贴到毕业证复印件上,并在毕业证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能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
4.U盘形式上报电子版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及纸质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附件一)(初聘中级上报时需提供牛皮纸档案袋并写明内附材料名称及联系电话)。
四、填表要求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表要求
1.封皮:拟聘职务从“电子版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中“拟聘任职务”下拉菜单选项中填写;
2.见习期工作情况:从参加工作写到至今;
3.见习期工作小结: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小结;
4.倒数第二页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签署申报意见;
5.最后一页第一栏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加盖所在人才档案章,剩余两栏不用填写。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表要求
1.封皮: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不填,评审任职资格从“电子版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中“拟聘任职务”下拉菜单选项中填写;
2.1-4页填写,5、6、8页不填,7页有著作论文的填写,9页写工作小结,10页前两栏单位盖章,“呈报单位意见”一栏需加盖本人档案所在人才公章,11页不用填写。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与大学所学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为学用一致,不同为学用不一致。学用不一致的,已开考的专业,可参加考试,未开考的专业,参加评审。目前开考专业有: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2.严格把握学历标准,非国家承认学历的申报时不予承认。2001年及以后毕业生需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如网上无备案的,必须提交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200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对有疑义的学历,也必须提交省教育厅学历中心的认证。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号,因时间问题扫描不到的,一律按不合格对待。电子备案注册表二维码需要单位人事统一扫码签字。灵活就业人员需要人才大厅负责职称人员扫码签字。否则不予接受申报。
3.已实行全国开考的专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初聘(认定),也可以参加考试。
4.申报人员《初聘表》或《评审表》上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及档案所在地人才公章。
5.特殊专业(不明显显示专业人员)需要提供学籍表。
6.我区只受理在高新区人才和诺亚人才存档人员职称申报以及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
高新区职改办咨询电话:85095762
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完成今年的职称初聘、认定工作。
石家庄高新区职改办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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