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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19

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职改办《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高新区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6月20日前完成高、中级申报推荐数量核定与备案确认工作。(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者填写,请提前到人事处备案盖章后交区职改办,河北省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附件内下载);
  2、6月21日—6月23日领取中高级评审表(注:单位人事统一领取,地点:天山大街汾河道63号1号楼305室);
  3、6月26日—6月28日收取高级评审材料和审核原件;
  4、6月30号-7月6日收取中级评审材料并核对原件;
  5、8月25日前,完成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及申报人员信息汇总和申报材料交接工作。反馈高级资格审查没有通过人员;
  6、9月初完成中级评委调整及组建中级评委会审批备案;
  7、11月20前,完成中级评审;
  8、11月底前,完成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初聘认定备案;
  9、12月底前,完成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和工作总结;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及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申报;
  2、如有疑问请咨询高新区职改办。电话:85095762,办公地点:天山大街汾河道63号1号楼305室)。


 

  附件一:石家庄市职改办《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件二:河北省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

  附件三:高新区职称相关表格及组卷要求文档

  附件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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