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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职称管理系统升级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4

  根据冀职改办字(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职称(专家)管理系统升级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职称(专家)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水平,省职改办对河北省职称管理系统进行了完善升级,现就我市有管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升级后的职称管理系统新增功能如下

 

  (一)增加单位的拆分、合并功能。上级单位对所属下级单位进行合并、拆分和移动功能,操作完成后,所属单位人员的职称会自动进行相应变动。

 

  (二)增加批量审核功能,各级系统管理员可以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进行批量审核,也可以将所有待审核的人员信息一键审核通过。

 

  (三)增加个人申请更新信息功能。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申报完成后,如需修改信息的,个人可再次登录系统,进入更新信息功能,选择需要跟新的个人信息项目,填写提交需要跟新的内容,各级管理人员按审核流程进行逐级审核。

 

  (四)增加职称信息导入功能。每年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各专业评委会主管部门将最终的评审结果导入系统,完成系统中的相关人员职称信息的更新,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结果,由省考试局将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资格)的人员信息整体导入系统,对通过考试获取的职称信息进行更新。

 

  (五)增加电子证书查询功能,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录入完成后,自动生成电子资格证书,并赋予唯一的防伪证书号,可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和验证真伪。

 

二、近期按要求做好职称信息步入工作

 

  (一)对于未录入系统的专业技术人才,由单位或本人录入个人信息。

 

  (二)由于职称改革涉及部分专业系列的更改或职称晋升等原因需要更改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及时登录系统补齐提交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及各级管理员要认真审核提交。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才,协助其完成信息补录工作,并认真审核,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级系统管理员要及时对下一级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

 

  (二)各部门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专业技术人才能够了解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主动上报个人职称信息。尤其对那些非公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职称信息采集工作,人事代理机构要及时进行信息的补录。

 

  (三)按时完成任务,本次补录工作任务于3月31日前完成,届时市职改办将对全市录入情况进行统计排序。信息补录工作完成后,将以系统中的职称信息为依据进行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验证,并适时推行网上申报、评审和聘用工作。各部门一定要按时完成补录工作,未录入信息的专业技术人才将无法在网上查询验证职称证书,并影响本人的职称晋升。

 

 

                                         高新区职改办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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