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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质实现互认互通

时间:2015-12-31

日前,经省人社厅与北京市、天津市人社局协商,三地将互认互通各自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资格,从而实现了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资质的一体化。

我国当前的政策规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专职工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由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培训和颁发证书。目前,我省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0余家,从业人员上万人,年营业额100多亿元,在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开发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相对于北京、天津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我省的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水平还较低,服务机构规模小、实力弱,服务项目单一、同质化重,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更为缺乏。实现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资格互认互通后,今后只要持有三地间任何一地的从业资格证书,即可在另外两地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无须再参加当地的人力资源服务从业培训,这对于加强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交流、促进三地人力资源市场合作,特别是带动和提升我省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将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京津冀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协议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协同发展协议,三地人社部门在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基础上,将逐步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地方标准等方面谋求协同一致,直至在京津冀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实现三地间人力资源的无障碍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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