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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统计局关于2015年统计专业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5-06-16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统计局关于2015年统计专业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河北省统计局关于2015年统计专业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做好统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0311-85095006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610

 

 

关于2015年统计专业职称考试实行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通知

 

2015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7月10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124.239.212.132)或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5年起,我省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实行网上缴费(高级考试仍按照原来方式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20日7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完成后上传照片并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单位代办亦可)须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2份(报名点及设区市统计局各留存1份)和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在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报名点负责携带报考人员证件复印件,于7月10日报名截止后及时到所在设区市统计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确认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各市统计专业职改办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15日18:00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现场制发。自10月9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河北省统计局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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