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
初聘条件:初聘是指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大学所学的专业一致,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注:年限指毕业且参加工作的时间。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申报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如网上无备案的,必须提交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200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对有疑义的学历,也必须提交省教育厅学历中心的认证。
中专:毕业且工作满一年初聘技术员。员级四年以后到专业评审会,评审助理级。中专最高评到助理级;需提供报到证。
大专:毕业且工作满三年初聘助理级,助理级职称满四年以后评审中级(后取得学历取得初级后六年),大专最高评到中级。
本科:毕业且工作满一年初聘助理级,助理级职称满四年以后评审中级,五年以后评审高级(后取得学历的中级后七年);
研究生:毕业且工作满三年初聘中级(专业对口)或2年以后评审中级(专业不对口,直接上评委会),初聘中级需开具满3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取得后满五年评审高级;必须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及报到证。
博士生: 取得中级职称后满两年评审高级;
认定条件:认定是指对国家承认的成人学历教育(“五大”包括:函授、成考、自考、电大、业大)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一种确认。注:年限指毕业且参加工作的时间
助理级:本科工作满一年,大专满两年(取得学历之前参加工作满两年的折一年,不满两年的三年);
中级:硕士学位后,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博士学位获得者。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初审。学用不一致的,已开考的专业,可参加考试,未开考的专业,参加评审。目前开考专业有: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2.现从事的工作岗位与大学所学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为学用一致,不同为学用不一致。
3.严格把握学历标准,非国家承认学历的申报时不予承认。
4.已实行全国开考的专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初聘(认定),也可以参加考试。
5.申报人员评审表上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与档案所在地人才公章。
6.特殊专业(不明显显示专业人员)需要提供学籍表。
7、电子版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群共享或网上下载(http://www.hbhro.com/),以U盘传形式上报(并附带纸质版)。填写要求按照表格内“批注”填写。现岗位必须填写详细工作,并与所报专业一致,其中毕业院校、时间、所学专业缺一不可。由于信息录入产生的错误,无法上报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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