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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资低于1100元集体协商

京华时报时间:2010-09-08
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60元,今后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将逐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年内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昨天,北京市总工会发布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对区域、行业职工收入状况等展开摸底调查,这是市总工会首次将职工工资数额多少作为重点开展集体协商的标准之一。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等进行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而传统做法是企业根据经营生产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据了解,目前该市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等相关数据已经公布,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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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