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3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一级建造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15日举行。
具体时间是:
9月1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报考人员自9月9日起至考试开始,登录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题型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作答。考场要备有适量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建设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成绩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并填写《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该类考生报名时,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可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7日至27日,其方法是:
报名人员可于6月7日至27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 ),按网上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审核通过后,最晚于6月27日前打印报名表,即完成网上报名(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从报名网站下载《部分科目免试表》)。
(二)资格审查及交费时间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隶属关系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填写《一级建造师报考情况统计表》(附件1)后,于6月26日至7月3日(公休日除外)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交费手续,具体程序和时间要求是:
1、工作单位隶属于县(市)、区的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称管理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尔后由各县(市)、区统一汇总后于6月26日至2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工作单位隶属于中直、省直、市直单位的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尔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后于7月1日至3日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3、民营、私营企业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单位所在地就近申请报名。
(三)报名携带材料
各类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时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年限“制式证明”,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
2、部分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身份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各2份,并提交本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制式证明”。部分科目免试表、制式工作年限证明可从报名网站下载。
3、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身份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必须由本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无人事部门公章可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和中、省、市直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报名时可不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但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查人签字盖章。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前一定要认真核对《报名表》上所列栏目,凡本人在网上将报考专业和科目、档案号(老考生有档案号)填写错误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六、收费标准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科4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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