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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在单位门口受了伤能算工伤吗?

山西新闻网时间:2013-01-15

上班时在单位门口受了伤能算工伤吗?(图)

漫画:王峰

  法律咨询

  8日,山西知达律师事务所孙锦律师做客本报权威在线,解答了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两小时内,共有十多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与孙律师进行了交流。在此摘取几例。

  已做了工伤认定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刘先生:2012年年初,我在晋城一个工地上打工时受了伤,现在已做了工伤认定。但我和单位在工伤赔偿的标准上有一些争议,请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孙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工资最高不能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工资标准的300%,最低不能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工资标准的60%。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上班时在单位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算工伤吗

  赵先生:前段时间,我上班的时候,在单位门口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受了伤。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能不能要求肇事方及其交强险承保人在交强险内进行赔偿?目前,我已经进行了伤残鉴定,但是保险公司并不认可鉴定结果,要求重新做。保险公司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孙律师:根据相关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你可以要求肇事方及交强险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不过,由于交强险赔偿时伤残等级确定的标准与工伤等级确定的标准是不一致的,所以,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也是合理的。

  大腿骨折算几级伤残能得到什么赔偿

  孙女士:我父亲在一个建筑工地打工时受了伤,造成大腿骨折,目前他已经和工地协商好可以按照工伤进行处理。我想咨询一下,像大腿骨折这种伤大概能赔偿多少钱?还有他在医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不可以通过新农合保险报销?

  孙律师:根据你的描述,大腿骨折这种伤依据相关标准应该属于九级伤残。九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9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8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个月,共计赔偿相当于36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此外,新农合是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它是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设立的,所以,工伤事故不属于其报销范围。

  幼儿园教师工作中突发腰损伤是否属于工伤

  李女士:我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因为长期高强度的工作,导致我在工作过程中突发腰部损伤,并住院进行治疗。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我们单位是否有权利因为我请了病假而扣发奖金?另外我能不能要求单位给我调整工作岗位?

  孙律师:建议你先进行职业病认定,如果认定结果你的腰损伤属于职业病的话,那就属于工伤,医疗费用也可以通过医疗保险进行报销。至于奖金的话,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来确定,如果你想调整工作岗位,也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

  打工时脚趾断离向包工头要4万元是否合理

  刘先生:我弟弟带着七八位同乡承包了一个小工程。2012年10月,他们在干活期间,其中一位同乡不小心砸伤了自己的脚,造成小脚趾一节断离。虽然现在已经治好了,但是对方让我弟弟赔偿他4万元,请问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因为我们不同意给钱,现在那家人天天找我弟弟闹,我们应该怎么办?

  孙律师:其实那位受伤的工人可以找你弟弟转包工程的发包方,并且要求按照工伤进行处理,当然也可以找你弟弟以雇用关系要求赔偿。如果是按照工伤赔偿的话,4万元的要求并不算多;但如果是按照雇用关系赔偿,而且对方还是农业户口的话,4万元就比较高。建议你最好引导对方,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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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