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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在职员工下月开始将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沈阳晚报时间:2012-12-13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要注意了。按照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缴费时间安排: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于每年1月份缴纳当年的大额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下个月需要交纳2013年度的大额医保费。

  关于缴费标准

  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职工)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人每年96元。用人单位和职工各承担48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关于缴费方式

  不同群体可按照不同方式进行缴纳。

  参保单位:应按2013年1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核定数额,于1月15日前到所属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于1月20日前将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卡中。

  退休人员:大额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一月份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次月补扣差额部分。在此期间,退休人员享有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不享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应按原渠道缴纳大额保险费。

  关于报销额度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按照各类报销比例,正常报销限额为10万元。如果最终报销额度超过10万元限额以上将启动大额医保。大额医疗补助年最高补助限额为35万元。也就是说,参保人员住院最高每年可报销45万元。

  缴费信息查询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缴费等个人权益信息: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www.syyb.gov.cn);

  沈阳市医疗保险自助语音服务热线024-62167890;

  医疗保险服务大厅触摸屏查询机;

  医疗保险经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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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