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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公司缴费比例拟降50%

金融界时间:2012-11-26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发布《生育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强调,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未来也有望大幅降低。

  现行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仅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未来生育险有望覆盖个体企业。另外,《征求意见稿》强调,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这比现行规定的1%左右大幅度降低,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后实施。同时,为有效控制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缴费比例超过0.5%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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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