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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全覆盖 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东北网时间:2012-11-14

  11月6日,市政府九届六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大庆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萨尔图、让胡路、红岗和龙凤正式纳入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行政辖区内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

 
资料图。

  据了解,2010年10月以来,肇州、肇源、林甸、杜尔伯特、大同五县区已经相继列入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今年,人社部批复了《黑龙江省2012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名单》,同意萨尔图、让胡路、红岗和龙凤纳入第四批国家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至此,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已覆盖全市各县区。

  《意见》规定新农保参保范围是,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地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员按年度自选档次缴费,至60周岁止;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地方财政给予参保人定额补贴,年缴费100元补贴30元、年缴费200元补贴35元、年缴费3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补贴50元,对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仍按50元标准给予补贴。新农保试点县区年满60周岁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为储存额除以139,支付终身。

  《意见》规定城居保参保范围是,行政辖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方式和月领取额与新农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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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东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