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从今年10月份开始至12月份,全市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3%下调到1.5%.据测算年内27536家参保企业将少缴失业保险金10320万元。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烟台市人社部门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将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下调50%.参保企业11月份缴费时,按照下调后的比例进行缴费,10月份多缴纳的失业保险将在11月份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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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