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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养老保险新政保定新市区遭拒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2-10-17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他到新市区社保所缴纳养老保险时,按2011年河北省开始执行的新政策,选择40%为缴费基数缴纳。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还未执行。
  居民按40%档缴费被拒

  “别的区就可以按40%的档缴纳养老保险,新市区怎么就不行啊?”日前,保定市民严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严先生住在保定市新市区,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严先生说,他去新市区社保所缴纳养老保险,他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却被告知没有这一档。 严先生称,从去年10月开始,河北省出台政策,灵活就业者可以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年过去了却还没执行。严先生对此表示十分不解:“工作人员说现在多交,等以后就可以多领。这我也知道,可毕竟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既然有这样的标准,就应该让市民自由选择。”

  不能缴费因电脑软件有问题

  10月11日,记者来到保定市新市区社保所。在二楼的服务大厅里,很多市民在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记者以一名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询问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分档,一名女工作人员称,目前只有60%、100%和300%三个标准。记者提出以40%的标准缴纳,该工作人员回答说:“有40%的档,但因为目前使用的软件程序有问题,即使按40%档缴费也没有办法在电脑上核定。”

  记者随机问了几名前来办业务的市民,他们均表示没有听说有40%的标准,也从未按这个标准缴过养老保险费。 随后,记者来到高开区社保所。“能按40%的标准缴费,我刚交完。”一位刚办理完缴费手续的市民拿着缴费凭证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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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