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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高新区职改办时间:2012-09-14

    各企事业单位:

    申报初级资格人员请于9月17日至9月29日领取材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五大”毕业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签字盖章后于10月19日前上报,请各单位按时上报。

    一、初聘(认定、申报)条件

    (一)初聘条件

    初聘是指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初聘条件:

    员  级: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级: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共计三年);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中  级: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具有学位)。

   (二)认定条件

   认定是指对国家承认的成人学历教育(“五大”)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一种确认。

   毕业前本专业工作不足两年的,参照初聘条件认定。毕业前已具备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且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经单位考察合格,按下面条件认定:

   助理级: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本科毕业后工作一年;

   中  级:硕士学位后,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初聘、认定工作中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1、严格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初审。对学用不一致的,已开考的专业,可参加考试,未开考的专业,参加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以现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为申报专业,不是指学历专业,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为学用一致,不同为学用不一致。

   目前开考专业有: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2、严格把握学历标准,非国家承认学历的申报时不予承认。

   3、已实行全国开考的专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初聘(认定),也可以参加考试。

   三、报批程序

   1、《初聘表》或《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如网上无备案,必须提交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200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学历,也必须提交省教育厅学历中心的认证;

   3、同版小2寸照片三张(两份表格上各贴一张,毕业证复印件一张)办理资格证书照片为申报前6个月,正面免冠,不着制服,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底色为白色。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证书。

   4、电子版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点击下载,填写格式按照表格内的示例填写,填写完成后用u盘拷贝上报。

    申报人员的个人档案必须在诺亚人才存档方可在高新区申报职称。初级评审通过时间在诺亚人力资源外包网(http://www.hbhro.com/)/人事服务/职称工作中公布,请各单位关注,按时领取初级资格证。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区职改办,联系电话:85095762、85962555,电子邮箱:gxqzgb2012@163.com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号楼101室

    详细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汾河道63号(天山大街与汾河道交叉口东行200米)

    乘车路线:省博物馆乘28路、谈固乘553路、103路冀凯集团站下车,十字路口北行50米汾河道东行200米

 

                      

 石家庄高新区职改办

201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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