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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温津贴 装修工人拿了640元

扬州时报时间:2012-08-10

    立完秋,天气便逐渐转凉,连日在高温下劳作的人们也都松了口气。三伏天虽然过去了,但“秋老虎”或许马上迎头赶上,那么今年顶着高温劳作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是否都领到了应有的高温津贴?对此,记者昨日进行了一番调查。

  【新闻背景】

  35℃以上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

  今年6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联合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日最高温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

  此外,江苏省修订过的《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也通过立法,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下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江苏省的标准是每月160元,补贴4个月。高温津贴从“指导性意见”变成“强制性规定”,那么这强制性规定是否真的起到效果,各行各业员工是否真的领取了高温津贴?记者昨日进行了采访。

  【记者调查】

  高温津贴怎么发放?发多少?

  装修工人最高,厨师由老板说了算

  装修工人:每月160元,发四个月

  昨天虽然下着雨,但记者外出采访中仍然能看到户外工作者们劳动的身影。记者采访了一位正在给农业银行装修的工人阚元同。对于高温津贴,他告诉记者,不管天气有多热,为了赶工期,他们该做的工作都要做,他们所属的裕祥装饰公司也按照规定给他们每月发放160元的高温费,发四个月,“有时候还会发些毛巾、人丹、风油精这些比较人性化的慰问品”。

  环卫工人:一次性发放500元

  在望月路上,几位穿着邗江环卫服装的环卫工在冒雨扫马路,其中一位任大姐向记者表示,前些天每天36℃、37℃,他们照样要在外面扫马路,“高温补贴费目前还没发,但按照去年的惯例会在九月初发放,一次性发500元。

  快递送货员:每月100元,发三个月

  夏季早晨不到7点半,室外气温就超过了30℃,但圆通速递业务员王师傅已经做了个早工,去总部拉来了当天要送的货件。 “下午2点钟之前就必须把当天的货件全部送完,否则就有可能因"延误"而面临公司罚款。”王师傅告诉记者,他们经常大中午12点钟还得顶着炎炎烈日送件。

  上个礼拜,公司给员工一次性发了三个月总共300块钱的高温津贴费和一箱水果。平时在公司店里,冰箱里也有各种冷饮可以随便喝。他说,尽管比不上大公司大单位,但公司能考虑到大热天给员工发一点额外福利,自己还是挺开心的。

  门卫:每月50元,发三个月

  为了保证小区门口畅通无阻,美琪小区门卫都要在烈日下指挥车辆的进出,其中一个门卫师傅就告诉记者,中午十二点时太阳特别毒,但这时候却正是小区门卫最忙的时候,下班的车辆都堵在门口,要一辆一辆地疏通,汽车让着电瓶车走,“你可以看一下,我们门卫和保安,没有一个是白的,一个夏天下来都晒得黑黑的。”据美琪小区保安队陈队长介绍,他们的高温补贴费已经落实了,跟工资一块发,每月50元,只发三个月。

  厨师:高温费“边缘人”,老板说了算

  根据规定,记者了解到,除了室外工作的人员,在室内工作温度超过33℃的也应该发放高温津贴。高温下,室内工作比较典型的代表就是厨师,他们每天围着大锅烧菜,室内温度一般高达四五十度。扬州康辉大酒店老板直接表示,他们店里没有单独发放高温津贴,而是把这钱包在工资里面一块算了。

  是否真的发放了?一位不愿透露工作地点的厨师王先生向记者倒起了苦水,“饭店也不是什么正规的大企业,发不发也没有人查,我们工作环境的温度比室外作业还高,每天流的汗能用碗来装,但又能向谁说,吃的就是这碗饭,要求太多老板就会换人。”

  【专家呼吁】

  细化措施,确保劳动者

  拿到高温津贴

  没有领到高温费怎么办?市人社局的一位专家提醒市民,最低工资中不应包含高温津贴,免费降温饮料不能顶替高温补助,非正式员工也应该享受高温津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那么如何能真正确保高温费正常发放呢?业内人士呼吁在一些措施上必须要细化,高温津贴不仅要有“办法”,还要有实施细则,建立起一套制度,确保企业不发高温津贴就要掏出一笔不菲的罚款,确保员工真正享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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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扬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