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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保卡买药一定要本人出面么?

温州网时间:2012-08-07

    根据规定,医保卡必须人、卡、证齐全才能到定点药房取药,这是为了保护医保对象的利益。但现实生活中却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群体,因为疾病,腿脚不便,不方便自己去取药,此时,医保卡该如何使用呢?

  日前,温州市市民黄先生就致电“党报热线”88869996反映自己的烦恼:年纪大了,腿脚不便,药店取药不让使用医保卡。该怎么办?

  老人生病,取药难取

  黄先生是温州市市区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前不久,他不慎摔伤了腿,家里又没有电梯,上下楼非常不方便。原本他看病都是使用医保卡,也经常去医保定点药房取药。这一摔,让他犯难了:该怎么去取药呢?

  黄先生起先让亲戚拿他的医保卡到附近的定点药房拿药,但是药房拒绝了。工作人员说,代取的人不能证明和病人的关系,如果是病人不慎把卡丢失了,然后捡到卡的人来冒领,岂不是给病人造成损失?

  黄先生觉得药房的说法也对,于是只好让亲戚用轮椅推着他去取药。但是他还是很疑惑:如果真是突发疾病,或腿脚不便,是不是有其他变通的办法,可以由专人帮病人代取药品呢?

  社保医院,证明好开

  就黄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社保局医保中心和相关社区医院。医保中心主任林晓冰介绍说,要求本人、医保卡、医保证齐全,是为了防止他人冒领药品,保护国家利益和医保对象的利益;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病人可向社区反映,由社区进行登记。也可以在社区医院,向医生申请证明本人的确不方便亲自前往取药。

  温州市市区松台医院院长王淑芬介绍说,由他人代为使用医保卡取药,需要两份证明,一是代领人与病人的关系证明,比如夫妻、父母子女,可以出示结婚证、户口本等,如果是亲属,可以请居委会开证明证明关系。二是需要有诊疗证明,比如病历,证明确有此病导致不方便亲自取药。

  药店说法,可以代取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市区几家医保定点取药的药房。

  温州市市区温州延生堂医药连锁公司公园店的工作人员介绍,可以代买,但需要出示医院或者社区证明,说明本人因某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购买需要他人代买。代买人需要携带证明、病人医保卡、病历本及病人身份证前往医保定点药房购买。

  温州市市区叶同仁堂大南门店表示也可以代买,有两种形式,一是出示医院或者社区证明,说明本人因某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购买需要他人代买。代买人需要提供关系证明、病人医保卡、病例本及病人身份证明;二是到社保局盖“同意代买”章,向药房出示盖过章的医保证以及医保卡,即可购买。工作人员说,现在已经有很多老人通过盖“同意代买”章,委托其家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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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