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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高 石家庄40万人不再缴个税

河北青年报时间:2011-07-01

  “现在我一个月工资三千左右,看来以后不用再交个税了,这下能省下差不多一百块钱呢。”已经大学毕业三年的市民小雪听到个税免征额提高至3500元后高兴地表示。

    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省会还有很多像小雪一样的中低收入市民每月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根据经全国人大修改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9月1日以后,石家庄市像小雪一样的约40万中低收入者将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石家庄市地税局统计信息显示,2010年全年,在现行个人所得税2000元免征额和九级累进税率下,扣除三险一金后月工资薪金收入在2500元以下,执行一级5%税率纳税人次约为366万人次,月均30万人次。扣除三险一金后月工资薪金收入在2500元以上(含2500元)4000元以下执行二级10%税率的纳税人次约为237万人次,月均约20万人次。假设月收入2500元~4000元的纳税人中有一半人收入在3500元以下,那么免征额调高至3500元,石家庄市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中约有40万人9月起将不再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石家庄市(含郊县)900万人计算,自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后,石家庄将有约4.4%的居民不需再缴纳个税。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免征额提高至3500元后,全国约有6000万人不需再缴纳个税。以全国13亿人口计算,个税新增免税人数约占到4.6%。如此看来,省会的个税新增免税人数比例基本与全国平均情况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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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