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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 石家庄至少120万人无需纳个税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1-06-29

  6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二次审议的草案中,对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减除费用标准(常称“起征点”)维持一审时的“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而第一级税率则由5%降低为3%。记者计算后发现,二审草案调整了第一级税率后,税负将比一审草案的低20或30元,而与现行规定相比,税负提高降低的分水岭依然是在月收入(扣除三费一金后)19000元与20000元之间。

  记者也了解到,河北省八成以上工薪阶层将受益于此次个税改革。

  河北省八成职工将受益

  省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我省去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显示,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继续提高,为32306元,比上年提高3923元,增长13.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7%。

  其中,全省城镇企业单位(不含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968元,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704元,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940元,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914元。

  若按照32306元的平均工资计算,去年我省职工平均月收入为2692元,处于此次公布个税改革方案起征点3000元以下,考虑工资上涨等因素,我省至少有约8成的工薪阶层将直接因此次个税改革而减税。其中有一半左右的工薪族或将不用再缴纳一分钱个税。

  根据石家庄市的数据也可以印证这种测算。根据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3月份,在现行个人所得税2000元免征额和九级累进税率下,执行一级5%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纳税人次约为120万人次;执行二级10%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以上且不超过2000元的纳税人次约为22万人次;执行三级15%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00元且不超过5000元的纳税人次约为8万人次。

  也就是说个税起征点提高,仅石家庄就将至少有12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中低等收入者受益最大

  专家表示,此次个税改革,惠及的最大人群,就是中低收入者。首先3000元以下收入的工薪阶层将享受全额免税,而工资位于19000元以下的收入者,都将享受到不同程度的减税利好。对于月入五六千元的中等收入群体来说,对于个税调整的感觉更加实在些。

  那么,如果真的执行此次二审的方案的话,工薪阶层将少交多少税?我们不妨以月收入4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为例计算一下。

  现行个税方案:4500元(月收入)-2000元(起征点)=2500元(应纳税额)2500元(应纳税额)×15%(税率)-125元(速算扣除数)=250元(税额)

  一审草案: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1500元(应纳税额×5%(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75元(税额)

  二审草案: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1500元(应纳税额)×3%(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45元(税额)

  如果执行二审草案,那么该职工的个税将少交205元,降幅高达82%,而执行二审草案比执行一审则少交30元。

  税率降低一样能带来实惠70% 较低收入人群将减税

  有关专家表示,不必过于关注起征点,实际上税率降低一样能带来实惠,这将进一步降低工薪所得纳税人中较低收入人群的税负。

  记者计算发现,如果将第一级税率从5%降低到3%后,不同收入群体的个税税负将比一审草案的要低20元或30元,而与现行规定相比,税负是否增加的分水岭依然在月收入(扣除“三费一金”后)的19000元到20000元之间。

  研究测算,将第一级税率由5%修改为3%后,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就是这小小的两个百分点,将使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在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的基础上,享受到更多的减税优惠。在4月份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中,便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据介绍,实行提高起征点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除了简化和完善税制的目的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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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