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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草案或微调 月入4500以下减税

华商晨报时间:2011-06-24

  有消息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王翔表示,在个税改革中,3000元起征点将不变,第一级税率将从5%降到3%。

  据王翔介绍,与个税修正案草案第一稿相比,二次审议中并未对3000元起征点进行调整,而是将超额累进税率第一级对应的5%调整为3%,其他6级所对应的税率不变。

  也就是说,如果二审通过,以后月收入在3000元到4500元的市民都将获利。以收入为4500元为例,如果按照5%税率,每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75元=(4500-3000)×5%,而按照3%税率,每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4500-3000)×3%,减少了30元。

  但最终修订结果并未就此敲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6月27日至30日举行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继续讨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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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