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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开始实施新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河北青年报时间:2011-06-01

  今日起,石市市区男职工将也能享生育保险。同时,石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标准也有变化,剖宫产由以往的3000元提至3500元。新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6年5月31日止。近日,本报邀请石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新《办法》实施之际对重点条款予以解读。

  如果您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仍有疑问,可拨打石市医保中心电话83865000、83865007进行咨询,也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咨询,或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3830000,由我们帮您请教专家。

  男职工也能享生育保险

  石市市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均列入本市市区生育保险实施范围。

  “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的范围扩大了,男职工也可参保并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石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规定,本市市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未就业且生育保险制度未覆盖的配偶(以下简称职工配偶),均列为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也就是说,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如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报销;也可以是参保女职工配偶享受待遇,如计划生育费用报销等。

  职工配偶也成了实施对象,他们的报销标准和参保职工一样吗?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正常情况下,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医疗费、生育津贴。职工配偶只能享受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医疗费,其限额报销标准为职工待遇标准的一半,不享受生育津贴。例如:新《办法》规定,参保职工每例剖宫产报销定额为3500元,符合条件的职工配偶只能报销1750元。

  关闭、破产、改制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安置政策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办法可按照市区基本医保相关政策执行。

  剖宫产定额报销3500元

  《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相比较之前的政策,生育医疗费用中剖宫产由3000元增加到3500元,补贴额度增加了500元。其他生育医疗费用,可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报销标准表格中查询。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也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实行限额报销。

  《办法》规定,治疗不孕症、早孕反应及保胎的;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妊娠终止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等情况,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常驻外地女职工生育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应到本人驻地选择一所有产科的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

  职工配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应在当地乡镇及以上医院就医,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

  参加石市居民基本医保的居民,同样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报销标准分别为:自然分娩及门诊检查费600元,人工干预分娩及门诊检查费800元,剖宫产及门诊检查费1000元。

  生育津贴不得截留或挪用

  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医疗费、生育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改为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但参保职工要享受生育保险,有个“等待期”的限制。也就是说,今天以后参保的,按0.8%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生育的则不能享受。

  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职工配偶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乘以休假天数计算,由市医保中心逐月拨付至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给本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虚报、冒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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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