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五一”劳动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年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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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石家庄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