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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将实现社保互通

燕赵都市报时间:2011-04-27

  今后,河北省将和北京、天津共享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共建相互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26日,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在廊坊燕郊举行启动仪式,三方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承诺在人才流动、人才智力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紧密合作、加强联系。

  ■三方签署人才合作协议书

  启动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是适应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现实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赵新喜在会上表示,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逐步推进,三省市人才自主自由流动已成为必然趋势,人才开发的区域联动已是必然要求。

  据介绍,2005年6月首届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研讨会在廊坊举行,随后京津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政策、丰富载体、营造环境,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形成了制度衔接、政策互惠、优势互补、利益互享的区域人才工作新格局。

  三方一致认为,实施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将促进三省市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与人才有序流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区域整体人才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26日,京津冀三方签署《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是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六项措施推动京津冀人才流动

  签署《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后,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将共同采取六项措施,推动区域内人才流动,实现区域内人才资源共享。

  三地将贯通人才市场与人才服务,深化人事代理合作,积极推进人才智力资源共享,实现专家与职称资格互认,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作,互设人才工作站。

  共享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定期交流“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现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博士后管理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系制度。

  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实施三省市人才培训项目,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公务员交流培养。

  共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共同创办高水平科技研发中心,设立研究生实践基地。

  建立相互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实现三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合作。

  实现人才政策互通,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制定人才政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三省市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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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