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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整将使工薪阶层受惠超千亿

人民日报时间:2011-04-21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日在北京举行,备受公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审议。该草案拟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

  受国务院的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会议作草案说明时说,此次提高工薪所得减除标准,旨在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同时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和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结构。

  修改4项内容

  经有关部门测算,与2010年相比,此次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而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

  有专家表示,个税收入的减少意味着百姓收入的增加,此次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使工薪阶层受惠超过千亿元。

  此次修改主要有以下4个内容:一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二是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三是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四是延长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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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