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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成本上升催生最低工资“普涨”

中国经济时报时间:2011-04-08

  4月初,全国陆续有12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处于全国经济第一梯队的东部八省区市(浙江、广东、上海、天津、北京、江苏、山东、福建)历经此次调整后均超千元;浙江、广东更是分别以1310元、1300元分列全国第一、二位,将原处于全国最高的上海(1280元)拉至全国第三。

  社会观点普遍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能够直接体现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而区域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还需还原到区域内居民的生活水平上去,二者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此次调整还是体现了这样的观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部研究员刘云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最新标准也客观折射了当前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在传统观念上,习惯将全国区域经济划分为东、中、西部三大区域,三区域经济总量明显呈现“由高到低”的分布态势。刘云中认为,此次最低工资调整同样体现了这样的规律。

  记者注意到,此次参与调整的12个省区市,除位列前8位的东部省份外,还包括一个中部省份(山西)以及三个西部省份(宁夏、重庆、陕西).

  “调整直接影响到了劳动力成本的变化。”刘云中强调,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大背景下,劳动力成本受到包括政府、市场以及劳动力本身的关注,也是各区域吸引劳动力的关键。

  自去年以来,“物价上涨”现象在全国普遍出现,社会上也不禁出现“收入增抵不过物价涨、货币升值跑不过CPI”的说法,这些也着实体现在了频繁调整的“最低工资”上。

  据了解,2010年,全国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一季度刚过,11个原本进行过调整的省份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多因素导致生活成本上涨的威力可见一斑。

  “生活成本的上涨最终也会体现在劳动力成本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本报记者,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用以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存在的根本意义就是用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的。

  汪玉凯认为,如果所得报酬无法承担当地的基本生活成本,自然会出现劳动力短缺等现象。他强调,所挣工资无法满足居住、吃饭等基本需求时,如果政府、企业不做改变,势必造成“用工荒”等现象。

  此外,有分析指出,浙江、广东等省份地处东南沿海,各自产业部门多为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服装纺织业等类型,本身用工需求量巨大。然而,随着产业转移以及生活成本上升造成的压力,产业工人逐渐出现向内陆转移的趋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吸引劳动力就业也是市场采取的客观抉择。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政府、企业而言看似无奈,但也是客观的必然。”汪玉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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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