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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政府关于“清明”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石家庄市2011年“清明”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二、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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