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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保局:延迟申领养老金不等于延迟退休

广州日报时间:2010-10-09
上海试水“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在社会上引发了有关“延迟退休年龄”话题的热议。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作出回应。

记者:为什么在上海推出《试行意见》?

鲍淡如:上海的经济、文化、社会条件决定制度覆盖面较广,截至“十一五”末,参加养老基金保险制度的人已经占应保人数的98%.上海现在领取养老金的人群当中90岁以上超过5万,80岁以上的人有40万。

记者:“延迟申领养老金”与网上热议的“延迟退休年龄”是否等同?

鲍淡如:退休待遇是多项的,不能将延迟申领养老金与退休年龄简单地画等号。对于“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人员,他们部分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在养老金方面没有体现退休人员的特点。意见规定自办理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申报备案手续的次月起,企业及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医疗、失业及生育保险费。医疗保险待遇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执行。本次《试行意见》不涉及退休年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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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