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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市医疗保险年终财务结账安排通知

时间:2016-12-28

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职工、参保居民:


  根据石家庄布医疗保险年终財务结账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市政府城乡居民的整合要求,2017年1月起新农合参保人 员与城镇居民合并为城乡居民,统一使用我市医疗保险系统进行就医购 药,我中心潘对医保系统进行升级、年结• 2016年年结停机时间为2016 年12月25日17时30分至2017年1月3日8时。期间各县(市、区)医 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停止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新农合年结按《关于做好2016年新农合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办理。

  二、 2017年1月3日8时起,启用医保系统。

  三、 停办业务期间,住院患者先押卡(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住院,进 行相应的治疗,待医保系统启用后,用卡办理相应的住院业务;出院患者 待医保系统启用后,用卡办理出院手续;门诊患者在所选定点医疗机构用 现金结算,待医保系统启用后,再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转为用卡结算。

  四、2016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已经出院的患者,各定点医 疗机构必须于2016年12月25日17时30分前用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办 理结算手续。

  五、2016年月25曰,凡需出院的参保职工、城镇居民由主管大 夫视病倩确定,各医院不得以年终结账为由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六、 2016年12月25曰,各医疗机构、药店的所有收费员必须做班 结、系统管理员21时前在医保系统内完成12月份医保数据对账工作。

  七、 2016年度门诊定点将于2016年12月26日清空。2017年门诊定 点可在自己需要就诊时自行选择。

  八、 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落实,做好辖区内的通知下发工作,组织并确保所辖各协议医疗机构及药店的年结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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