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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省医保须25日前缴纳!

河北人社网时间:2015-12-07

在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12月5日至25日之间,赶紧缴纳下年度的省医保了。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式开始进行2016年度的省医保代收代缴工作。在河北省人才中心托管河北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河北省人才中心办理2016年度医保费缴费手续。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费用以2014年度河北省社平工资46239为缴费基数,按比例预缴的2016年度省医保费为2808.72元,其中包含大病保险。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醒,逾期未办理人员,将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险中心政策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入统筹基金。没有按时缴费的,还将影响参保人2016年度医疗保险正常使用,参保人不管是门诊看病还是住院治疗,都无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了。

 

缴费所需材料:参保人的存档手册(或存档合同)、养老本、医保证、社保卡。

医保咨询电话:

河北省人才西院0311-87102216、87102263

河北省人才大厦87802083、878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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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人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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