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旨在营造最具吸引力的创新创业环境和发展环境,广泛吸引国内外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大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大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力争把石家庄市打造成为最有吸引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意见》中明确,对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或团队来石家庄市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最高给予3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的,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对人才或团队拥有的项目或技术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之前,可优先到各类孵化器创业,并在2—3年内免除50%的租房费用。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和河北省“百人计划”的人才带项目来该市创业工作,在国内首次落地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意见》中针对人才和团队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全市每年安排6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其中70%用于募资成立创投公司,开展创业投资,提供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融资担保等服务,30%用于该意见所涉及的所有资金支出。对于获得创业投资的人才或团队创业企业,将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科技创新企业生产经营运转正常后,创投公司投资的权益投资还可根据企业意愿退出,投资收益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在创新人才生活待遇方面,《意见》中提出,为新引进人才提供高额购房补贴,对人才或团队的家属就业、入学等方面提出了优惠措施。还将为人才或团队配备保健医生,提供健康指导和医疗保健跟踪服务。
部分文章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400-666-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