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颜若雯)7月6日,在市人大专题调研劳务派遣工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的座谈会上,市总工会和部分企业工会负责人呼吁专门为劳务派遣人员制定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他们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时“说得起话”,为其争取合理薪资福利奠定基础。
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建新介绍,目前,我市约有劳务派遣工80万至100万人,主要分布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市总工会调查发现,2011年,我市劳务派遣工月平均工资在2000元左右。
“较为普遍的情况是,劳务派遣工与企业合同工在完成大致相同工作的前提下,得到的报酬却不同。”张建新说,为此,从2011年8月开始,市总工会开始推动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工会,截至目前,全市205家劳务派遣企业建会率为78%,建会企业中90%劳务工加入工会。
有了工会“娘家人”,劳务派遣工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地位如何?中国电信重庆分公司工会副主席杨志忠坦言,劳务派遣工不如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合同工“说得起话”。“合同制职工积极为自己争取更高薪资福利时,劳务派遣工却不知道该向谁争取。”杨志忠说,这样的情况下,有法律法规来撑腰显得尤为重要。
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李斌则提出了另一激励机制劳务派遣工可转为合同工。“根据行业不同,可划出一定比例,让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工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直接签订合同。”李斌说,如此,劳务派遣期成为了转正考核期,职工会因有盼头而更加认真地工作。
据悉,7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开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重点就有关劳务派遣修改条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部分文章转载,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联系电话:400-666-5643
原文来自: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