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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签了劳动合同就能得加班费

河北青年报时间:2011-10-08

  通常企业职工值班与本职工作无关,或者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一般不认为是加班,因此不计发加班费。但考虑到劳动者的付出,企业可以提供适当的值班津贴。

  大学生实习期间与企业没有劳动关系,因此十一期间加班,也不能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领取加班工资。

  十一期间,市场上活跃着大批兼职人员的身影,若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单位都应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的,则不能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领取加班工资,只能按双方约定获取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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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