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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班7天工资超月薪

河北青年报时间:2011-10-08

  国庆节7天长假已经结束,如果长假期间您加过班,可要计算好自己的加班费。今年国庆节101日、2日、3日当天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该局相关负责人还提醒,如果您没有足额拿到加班工资,可向石市劳动监察大队或各县(市、区)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反映。

  月薪1100元 加班7天可拿1214

  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星期六)109(星期日)上班。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01日、2日、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4日至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予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应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工资为基数。如按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以石市最低工资标准月薪1100元为例,7天都加班总工资将达1214元,比一个月的工资还高。

  需要提醒的是,本人月工资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月工资标准。如果未明确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以本人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作为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不能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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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