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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工资条显示新个税实惠

燕赵晚报时间:2011-09-14

  进入9月中旬,石家庄市一些上发薪的单位职工已开始陆续领到9月份的工资条。面对9月份工资条上的个人所得税一栏的数字变化,一些职工看到了新个税实施带给自己的减免税实惠。地税部门表示,因为新的个税政策9月刚刚开始实施,所以短期内的影响并不会很大,其影响可能要到10月份征收期结束后才能全面显现。

  最新动态

  六七成纳税人已报税,新个税实惠10月全面显现

  昨日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获悉,9月1日之前,河北省地税部门已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修改说明的要求,对系统进行了修改升级。纳税单位只要在9月份征期结束前,都可以及时申报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随后,记者从新华区地税局等基层地税部门了解到,目前大致已经有六七成的纳税人申报了个税。昨日,按照税务部门的解释,只要是9月1日以后发放的工资薪金收入,不管是压下来8月的工资薪金,还是9月份当月的收入,都可以按照新的个税3500元起征点的标准征收。也就是说,8月31日前发放的8月份工资,都是按照2000元起征点来执行的,纳税申报期是9月1日到9月15日;9月份发放的8月份的工资,就要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执行了,但是纳税申报期就要到10月1日至10月15日了。

  “职工要真正享受到减免税的优惠,可能要到10月份征收期结束后才能逐步显现。”地税部门相关人士说,只要是9月份实际发放的收入,无论是几月份的应得,均要按照3500元起征点,到10月份征收期来申报。即使现在一些上发薪的单位职工已经从手中的9月份工资条明细上,看到自己已经被免税。但是,实际落实到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兑现到入库来看,也得到10月份了。

  当即就访

  职工笑晒工资条,扣税少了收入多了

  昨天是中秋节后第一天,石市行政单位的孙先生就拿到了自己9月份的工资条。一眼看到“个人所得税”一栏显示已经空白,他乐呵呵地说,交了多年的个税终于不用再交了。

  在孙先生展示的8月、9月这两个工资条上,记者看到,孙先生9月份的工资应发合计为5240元,实发工资3423.34元,个税扣除为0元;而其8月份的应发合计为3945元,个税扣除了118.63元,实发工资3353.95元。孙先生说,他们公务员是上发薪,9月份的工资已经发到了卡上,他享受到了减税118.63元的实惠。“钱虽然不多,但是咱也享受到了国家给的税收惠民政策啊。省出来的钱够给汽车加一次油了。”

  “我9月比8月少掏了近370元的个税,足够全家出去撮一顿的了。”在省会一事业单位工作的霍女士也晒出了自己的工资条。8月份她应发合计为5165.95元,扣除567.26元的个税以及房储、养老等之后,最终实际收入3818.06元;9月份她应发合计为5205.95元,扣除同样的房储等费用后,个税降到了197.44元,实际收入则增加到了4199.28元。

  纳税提示

  有意避税者小心得不偿失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少数中小企业为了给职工少纳税,动了点小手段。记者采访到的这家房产代理公司一般都是当月工资当月底结算,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税征缴“8月份工资9月实际发放,要按照3500元新标准扣除费用”的解释后,该公司就把原本应在8月31日发放的工资,押后到了9月4日发放,以为这样可以给职工少交点税。

  对此,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解释,对一些单位应在8月底发放工资,而有意延迟到9月初发放,同时,9月底又发放9月工资的情况,按税法规定,视同8月份为零收入,应合并两次发放的工资收入,统一扣除3500元,同时再扣除税法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五险一金,余额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如果这样操作的话,反倒会导致职工多缴个税。地税部门提醒纳税人,一定要按照工资发放的正常程序执行,切勿贪图减免税便宜反倒导致多缴了原本不必要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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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