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是指经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的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需求通过一系列专业方法招聘合格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保障,并对其进行人事管理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核心思想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
劳动力的使用者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由劳务派遣机构承担雇主责任;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服务可以跨地域、跨行业进行,包含长期派遣、短期派遣、转移派遣、试用派遣、项目派遣等多种形式。
核心价值:为企业减少劳动纠纷、规范管理行为、规避用工风险、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有效帮助企业控制和降低运营成本,实现企业高效运营。
增值价值:为客户提供用工分析、人员招聘、岗位技能提升、薪酬激励设计、用工风险评估、劳动关系问题处理等咨询服务,为客户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教师岗位派遣案例
一、案例背景
目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致使幼儿园、小学适龄儿童激增,近几年来裕华区纯增适龄新生近万人。与此同时,“二孩”政策的放开,也将进一步加剧教育资源紧张的局面,而且教师队伍中适龄女教师生育二孩的愿望也很迫切。所以在2016年初,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在参照高新区、新华区、长安区等已经使用教师岗位派遣模式的各区经验的同时,结合本区现状,准备推进派遣岗位教师在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使用,意在解决目前比较突显的几个问题,如:
1、解决目前编制不足带来的教师队伍短缺的情况,保证适龄儿童的入学率。
2、解决目前区内各学校代课教师、临聘教师使用不规范的现状(无合同、无保险等)。
3、通过公开招聘派遣岗位教师,选拔出优秀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育品质。
二、解决方案
政策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以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4号)鼓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主要用于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中能够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的事项以及政府部门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辅助类、技术类和事务类事项。
实施推进:为解决裕华区教育局提出的三个问题,诺亚人力资源在本次教师岗位派遣工作中做出了适当调整:
1、本次派遣岗位教师招聘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公开招聘流程进行,严格执行公招流程的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优秀人才。
2、将本区内各学校已经存在的代课教师、临聘教师纳入派遣教师队伍选拔中,通过公开招聘流程,从中选拔优秀人才,解决一部分代课、临聘教师的身份转换,解决困扰事业单位多年的遗留问题。
3、派遣岗位教师选拔后由河北诺亚负责劳动合同签订、考勤管理、社会保险缴纳、档案管理、职称管理、党团关系管理、计生关系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客户收益
1、教师队伍相较于之前使用代课、临聘教师时,队伍稳定性有明显提升,派遣教师队伍满意度也明显提升。
2、事业单位只针对派遣教师进行岗位管理及教学管理,派遣单位对教师进行日常事务性管理,提升了事业单位管理效率。
3、薪酬、保险、档案、职称等工作的规范,为今后减少了出现遗留问题的可能性,劳动关系得到了规范。